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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航站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3-09-22 16:47
-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12]5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招标人为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航站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
2.3建设规模:航站楼总建筑面积1431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5米;室外高架桥中段96米。
2.4计划投资:约3200万元
2.5工期要求:工期为140天,计划于2013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招标范围:机场航站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有类似工程经验。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须可在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9月22日~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原件
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⑨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及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须可在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本招标项目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12]5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招标人为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衡阳南岳民用机场航站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
2.3建设规模:航站楼总建筑面积1431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5米;室外高架桥中段96米。
2.4计划投资:约3200万元
2.5工期要求:工期为140天,计划于2013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招标范围:机场航站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有类似工程经验。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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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须可在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9月22日~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原件
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⑨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及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须可在网上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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