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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装修定金被无端没收 消保委调解问题得以解决

简介: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于一个多月前请柯桥一家装饰服务公司负责其位于柯桥大坂风情的房屋装修,并支付了5000元作为装修设计款的定金。约定等装修合作进行后,装修设计款的定金将被用作支付装修款。

  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朋友介绍,于一个多月前请柯桥一家装饰服务公司负责其位于柯桥大坂风情的房屋装修,并支付了5000元作为装修设计款的定金。约定等装修合作进行后,装修设计款的定金将被用作支付装修款。
 
  过了个把月,装修公司告诉王先生,装修设计已完成,请王先生就最后装修服务合作进行协商。在协商中,装修公司提出装修工作完成后,王先生须支付90%的装修款,另外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保质期过后再支付。而王先生认为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太少了,要求用总款额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最后由于双方未能就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协商一致,致使最终的服务未能继续。
 
  服务合作未能继续后,装修公司认为王先生违约在先,要求没收王先生支付的定金。而王先生则认为违约是因为双方协商问题出现不同意见产生,且装修公司拒绝提供相关房屋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公司没收订金的做法欠妥,遂要求装修公司返还部分订金。在与装修公司协商未果后,王先生拨打12315热线寻求帮助。
 
  接诉后,县消保委柯桥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相关的调查工作。最终,经协商,装修公司同意退还订金的80%即4000元给王先生。





(责任编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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