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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个赔法才合理?(2)
- 时间:2013-11-06 09:18
- 来源:中国网
据王秋玲介绍,自己也在寻求质监部门为房屋做质量鉴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鉴定方案一直未能给出。
截至10月28日,记者再次核实情况了解到,开放商方面已经做出维修方案,并将所有装修用料明细、价格清单提供给王秋玲,预算大约10万元,并表示也可以现金给付,由业主自行寻找维修公司施工。而业主方面先后找到拜占庭、爱美屋等4家装饰公司,不过都被以担心翻修工程存在“不可预测项”的理由予以回绝。
王秋玲表示,开放商认为只是东卧室和客厅两路地暖管质量不合格,对铺设中的问题却轻描淡写,而且“不可预测项”确实存在,开放商所给出的预算并不合理。
仲裁方:不可预知费用可以不赔
刚买的新房就出现了如此乱子,而且开发商也承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只赔给业主一份重装费是否合理呢?业主所提出的“不可预测项”又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杨宝东律师认为:“在房屋重装费之外,如果确实存在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影响正常居住所导致的租房费用、误工费用,甚至在与开发商谈判,或者鉴定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可以进行索赔。但是所谓的不可预测项,既提不出范围,又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它在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所以这种情况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杨宝东说,房屋装修中的质量问题十分常见,有些也很正常,如果经过正常的维修之后,能够达到合格的标准要求,可以被认为是尽到了义务。如果业主再提其他要求,则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尽管法理如此,赔偿费用也有待仲裁部门给出合理参考,但是刚买的新房就多处凹陷漏水,确实让人替业主喊不平。之前就有地方政府部门出台《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及黑名单管理办法》,全力确保工程质量,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并做好验收记录,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标识,及时清退,不得使用。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采取按类别积分、设立“黑名单”、市场限入、暂缓资质升级、曝光等一系列措施。记者希望这种管理办法能够早日推广,消除装修施工中的质量隐患,避免出现这些好断的“家屋”事。
(责任编辑:米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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